按照校党【2017】27号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拟启动纺织系主任选任工作。
一、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
1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,工作表现好,遵纪守法,勤政廉洁,身心健康。
2、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。
3、具有教授职称或副教授和博士学位,应为相关或相近学科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,来校工作三年以上。
二、选任方法与步骤
1、个人申报。申报者须进入学校组织部网站,下载并认真填写《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》,交学院党委审核。
2、学院审核。学院汇总报岗情况并组织资格审查,公示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。
3、学院组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。
4、学院研究决定聘任人选。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,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,并上报学校组织部备案。
如有申报者,请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《太原理工大学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》提交到学院党政办,过时不候。
轻纺工程学院
2017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