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引领和带动整个大学生队伍建设,加强我院学风建设,根据中央、省委和校院党委的有关规定,我院制定“先锋模范队”方案。
第二条 “先锋模范队”成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
第三条 “先锋模范队”成立的总目标是努力使学生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、综合素质更加突出,使学生党员成为广大学生的表率和先锋,在服务中成长成才,体现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真正成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。
第二章 组织领导
第四条 “先锋模范队”以“做好自己,帮好同学,带好学风”为口号,以我院全体学生党员、预备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为主要参与成员,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院级考核工作组。
第三章 指导思路
第五条 指导思路与开展途径:
一、培养入手。按照学生党员培养程序,结合实际,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学生党员培养模式。
二、教育跟进。学生入党前,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,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入党的思想问题,自觉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。在入党之后,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。
三、引领示范。从对象层面来说包括三层含义,教师党员对学生的引领示范;高年级的优秀党员对低年级特别是新生的引领示范;优秀党员对非党员的引领示范。引领示范从具体途径来说包括四层含义,思想政治上的表率、学习上的标兵、工作上的典范、生活上的榜样。
四、压担促进。为促进学生党员不断取得进步,所以有必要对他们压担子,在实践中磨练,增长才干,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,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五、奖优惩劣。通过考核,对优秀者肯定和鼓励,对表现中庸者的一种激励,对表现落后者的鞭策,是一种良好的党建组织形式。这五个重要的环节环环相扣,反复循环。
第四章 条例准则
第六条 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是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,应该起到一个先锋模范的作用,在大学生群体中树立起“每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”,所以制定明确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准则。具体如下:
一、信念坚定,是思想上的表率。要求学生在思想政治方面真正成为表率,上进、高效、诚信、感恩,不断影响和帮助周围同学取得进步。
二、刻苦学习,是学习上的标兵。要求学生能够遵守学院的学习纪律,在上课、自习、考试、参赛等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为我院良好的学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三、服务良好,是工作上的典范。服务人民群众是党员的本色,要求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能够在校园文化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四、生活文明,是生活上的榜样。要求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文明、健康、进步的生活方式。在宿舍卫生、与人相处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。
第七条 为充分激发“先锋模范队”成员的工作积极性,提高工作效率,明确考核评定内容,做到有据可依、有章可循,结合本院实际,特制定“先锋模范队”成员考评指标体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