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健全学院工作制度,严格劳动纪律,特制定本规定。凡本院教职工因病、因事或因生育、婚丧、探亲等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,均按本规定执行。
一、学院行政岗和教辅岗人员(含合同聘用制人员)执行坐班打卡工作制,每个工作日(含节假日加班日)签到两次,时间为:上午7:30---12:30,下午13:30---21:00。出勤补助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学院教师岗人员(含合同聘用制人员)除教学上课之外,执行打卡工作制。来校区进行科研、学生辅导、参加学院各项会议及活动等均进行打卡,一天(上午、下午)各计算一次,不重复计算。教学上课按照教学天数计算考勤。相应出勤补助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三、关于请假事项
1、学院教职工(含合同制员工)由学院派往太原办理公事,不能按时签到者,凭《公假审批单》由党政办统一补记出勤。教职工的《公假审批单》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,部门负责人的《公假审批单》由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。节假日确需加班着,填写《加班审批单》,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。
2、学院教职工(含合同制员工)因病、因事不能到岗者,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。请假三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,三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审批后,再由分管院领导审批。请假结束后各部门要履行销假手续,并报党政办。如遇特殊情况,无法履行请假手续者,要及时补办手续。
3、学院要求教职工参加的各类行政、党务会议,教职工要按时参加,不能到会者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无故不到者,按旷工计,并计入至年终各项考核结果中。
3、合同制员工考勤情况由学院党政办每月汇总留存,并报送至相关部门。
4、婚假、生育假按照学校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。
5、《职工请假条》、《公假审批单》、《加班审批单》部门各留存一份,交党政办一份,每月5日前由部门负责人汇总报党政办,与签到数据表共同备案。
四、本规定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解释。
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